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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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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1户企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578310718E

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深宝产业园1号楼5门401-1

2.实际负责人:邹书俊    项目负责人:邓晶晶

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劳动者于忠、殷开秀等人到高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反映,在新建年产风电机组150套5XMV系列风力发电叶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务工后工资被拖欠。经立案调查,该项目由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承建,由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总价款1772.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包企业已向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1229万元。务工期间工资未按月足额发放,共拖欠138名农民工工资263.75万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3年11月8日,我局向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未改正违法行为后,于2023年12月29日向该公司下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施工总包企业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近期在合同约定价款内代付农民工工资。

4.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1月4日,我局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为由移送高台县公安机关查处,高台县公安局于2024年1月8日作出立案决定,目前案件在侦办中。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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